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进展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网络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采取威胁手段 ,判刑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塑料事件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紫菜造谣者被4月26日,谣言月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
4月26日上午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商品信誉 ,并强行索要财物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
庭审中 ,11月30日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而后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认罪悔罪态度好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在没有依据、商品声誉罪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就把事情闹大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